2021年10月天台县中医院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活动主题:学党史、庆佳节、践使命。
一、支委会
(1)研究10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有关事项;
(2)研究讨论发展党员相关事项;
(3)支委会认为应该研究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主题党日
时间:2021年10月11日晚上19:00(集中开展);
地点:门诊四楼会议室;
主题党日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:
1、佩戴党徽并签到;
2、交纳党费;
3、重温入党誓词;
4、开展主题活动:
(1)每月学条例。集中学习《<之江新语>: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》(附件1)、《<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>:政声人去后,民意闲谈中》(附件2)、《“十严禁”换届纪律规定》(附件3)、《外出流动党员向流出地党组织定期报告制度》(附件4),传达上级学习内容:《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》,意识形态学习:《整装再出发,以永远再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》、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要义》;
(2)为10月份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(可以通过党员重温入党申请书或重温入党时的激情岁月、送贺卡、书记寄语等方式开展);(曹挺威、许双会、陈懿、林桂芬)。
(3)党委书记上党课(让以清为美、以廉为荣成为医院发展的鲜明底色);
(4)“说说支部里的清廉二三事”汇报演讲比赛;
(5)开展本月主题党日活动(各支部分别组织一次“学党史、庆佳节、践使命”主题活动,10月20日前完成,资料报党政办)。
5、党员交流心得;
6、支部书记总结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支部集中学习场所要具备良好通风条件,或到户外开阔场地开展学习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。对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,未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的党员,要及时通过线上平台组织好在线学习。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,可采用送学上门、专题讲解等形式,确保学习无掉队、教育无遗漏。
2.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,确保党员到会率,因工作、生活、健康等原因无法参加支部党日活动的,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。要提高流动党员、本单位离退休党员的参会率,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,可采取其他适当形式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,在外参加活动情况要及时向所在支部报告,支部要做好记录台账。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每年回所在支部参加活动次数不得少于四次。
3.各党组织要积极通过微信直播等方式宣传好主题党日活动,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,县里将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和宣传报道。
附件:
1.《之江新语》: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
2.《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》:政声人去后,民意闲谈中
3.“十严禁”换届纪律规定
4.外出流动党员向流出地党组织定期报告制度
中共天台县中医院委员会
2021年9月29日
附件1
《之江新语》: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
(二○○五年五月九日)
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,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。一个党员,如果与群众的距离远了,就与党拉开距离;心中没有群众,就不配再做共产党员。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,柴米油盐等问题对群众来说就是大事。老百姓可能不关心GDP,但他们关心吃穿住行,关心就业怎么办、小孩上学怎么办、生病了怎么办、老了怎么办,等等。针对这些问题,我们必须切实把发展的理念转变到科学发展观上来,转变到以人为本上来。在这个过程中,共产党员一定要服务群众并教育群众,努力做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带头人,做人民群众信赖、尊敬的贴心人。
附件2
《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》:政声人去后,民意闲谈中
领导干部要想真正在群众心目中留下一点“影”、留下一点“声”、 留下一点印象,就要精心谋事、潜心干事,努力为人民多作贡献,而绝不能靠作秀、取宠、讨巧,博取一些廉价的掌声。
作为领导干部,就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这个岗位上,这是对我们的信任,是赋予我们的责任,是给我们为党分忧、为国效力、为民尽责的机会。“政声人去后,民意闲谈中”。为“官”一任,就要尽到造福一方的责任,要时时刻刻为百姓谋,不能为自己个人谋。我们要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,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,恪尽职守,尽心竭力,讲奉献,有作为。既要多办一些近期能见效的大事、好事,又要着眼长远、着眼根本,多做一些打基础、做铺垫的事,前人栽树、后人乘凉的事,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,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。
[摘自2003年11月24日《浙江日报》“之江新语”专栏文章]
我们做的大量是铺垫的工作,不要只想拿军功章、立凯旋柱。社会主义事业是前赴后继的事业,如果每个人都想挂功勋章,成为名垂青史的英雄,那也是不现实的。历史上皇帝这么多,人们能记得的也只有十几个。功名如浮云。要扎扎实实工作,自己感到无怨无悔就可以了。所以不要急功近利,不要去争虚名。
[摘自2002年12月31日在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]
附件3
“十严禁”换届纪律规定
1.严禁结党营私。对拉帮结派、上下勾联、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,以人划线、任人唯亲、排斥异己的,培植个人势力、结成利益集团的,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。
2.严禁拉票贿选。对通过宴请、安排消费活动,快递邮寄、电子红包、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,以及打电话、发信息、当面拜访、委 托他人出面等形式,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、串联、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,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,贿选的依法处理。
3.严禁买官卖官。对以谋取职务、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,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、提高职级待遇索取、收受贿赂的,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,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。
4.严禁跑官要官。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、提高职级待遇的,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。
5.严禁个人说了算。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,授意、暗示、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,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,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。
6.严禁说情打招呼。对为他人推荐提名、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,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,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。
7.严禁违规用人。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、超职数配备干部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,一律宣布无效,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。
8.严禁跑风漏气。对泄露、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,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9.严禁弄虚作假。对篡改、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,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,一律予以纠正,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。
10.严禁干扰换届。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,严加防范、坚决打击;对黑恶势力、家族势力、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,违规接受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,以威胁、欺骗、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 自由行使选举权的,造谣诽谤、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,一律严厉查处,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附件4
外出流动党员向流出地党组织定期报告制度
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,强化流动党员身份意识、规矩意识,引导他们定期参加组织生活、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。
一、外出流动党员要主动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。流动党员应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,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应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外出地点、工作单位、居住地以及联系方式变化等情况,报告外出期间思想、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。
二、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教育管理。要及时掌握流动党员情况,每月如实记录报告内容。外出流动党员一次未报告的,对其及时提醒,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;两次未报告的,对其批评教育,加强联系管理;三次未报告的,将其列为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。
三、同步做好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。流出地、流入地党组织要共同扛起党员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责任,做到一一对应录入。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联系流入地党组织和流动党员本人,确保信息维护完整、准确、及时、规范;流入地党组织要与流出地党组织确认流动党员情况,做好非在册党员信息维护工作。